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張利瑤
4月11日,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資產”)與駐馬店市公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駐馬店公共資產”)聯合發布公告稱,河南資產依法轉讓給駐馬店公共資產公告清單所列中,共計39家公司的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本息共計1.67億元,時間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根據雙方達成的債權轉讓安排,河南資產已將其對公告清單所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擔保債權、違約金債權、損失賠償權、利息債權及轉讓方已經繳納的訴訟費、保全費等),河南資產與駐馬店市公共資產管聯合公告通知各債務人及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各方。
公告顯示,駐馬店公共資產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下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駐馬店公共資產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還本付息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