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河南天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簽署的《資產轉讓協議》,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將其對下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河南天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河南天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聯合公告通知各債務人及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各方。
河南天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公告清單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擔保人及其相關承債主體、清算主體等相關當事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天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
特此公告。
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天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
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宋先生
聯系電話:0371-56826656
住所地: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2號河南傳媒大廈26層
河南天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聯系人:馮帆
聯系電話:18137813883
住所地: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鄭東)東風東路西、榆林北路北1號樓27層2708
公告清單(基準日:2020年12月7日)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 債務人 | 本金 | 利息(罰息、復利) | 合計 | 擔保方式 | 保證人 |
1 | 南陽紅都百貨有限公司 | 9,935,666.37 | 4,535,597.58 | 14,471,263.95 | 保證 | 河南華中石油銷售有限公司、王東、趙波、朱曉陽 |
注:
1、本公告清單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利息余額,基準日后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協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的“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
4、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較大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議及有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
5、本公告如有漏登、錯登,以實際債權憑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