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與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簽署的《債權轉讓協議》,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已將其對下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與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合公告通知各債務人及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各方。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作為上述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轉讓方、以及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和擔保權利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公告清單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債務人、擔保人及其相關承債主體、清算主體等相關當事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
特此公告。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先生
聯系電話:0371-56826645
住所地: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2號河南傳媒大廈26層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聯系人:肖女士
聯系電話:0755-23909025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益田路6001號太平金融大廈27樓、46樓
公告清單(基準日:2020年8月31日)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 債務人 | 債權本息總額 | 本金余額 | 利息及遲延履行金 | 訴訟費 | 保全費 | 擔保人 |
1 | 深圳冠欣礦業集團有限公司 | 237,879,826.13 | 127,500,000 | 109,646,223.26 | 728,602.87 | 5,000 | 梅偉、 |
注:
1、本公告清單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息總額、本金余額、利息及遲延履行金、訴訟費、保全費、擔保措施等按照相關合同協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的“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
4、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較大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議及有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
5、本公告如有漏登、錯登,以實際債權憑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