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壹邦科技有限公司與河南信渠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簽署的《資產轉讓協議》,天津壹邦科技有限公司已將其對下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河南信渠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天津壹邦科技有限公司與河南信渠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聯合公告通知各債務人、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義務人。
河南信渠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公告清單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擔保人、其他相關義務人及其承債主體、清算主體等,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信渠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履行主債權合同、擔保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約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及其他責任等。
特此公告。
河南信渠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聯系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0371-56826699 聯系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2號河南傳媒大廈26層
天津壹邦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趙女士
聯系電話:13920544226 聯系地址:天津市河東區試驗樓17號樓1門117室
天津壹邦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信渠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021年11月16日
公告清單(基準日:2021年2月1日)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 債務人 | 本金余額 | 利息余額 | 擔保人及其他義務人 | 擔保方式 |
1 | 河南省霞光農業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57,227,425.12 | 18,606,607.77 | 神州霞光(北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楊夢森、程俊峰、張之洞、沈書霞 | 神州霞光(北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楊夢森、程俊峰、張之洞、沈書霞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
注:
1、本公告清單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余額、利息余額、費用,基準日后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協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及其他相關義務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的“擔保人及其他義務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差補義務人等。
4、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較大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議及有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
5、本公告如有漏登、錯登,以實際債權憑證為準。